[旅行經驗]可以帶回台灣的食物 (Admissible food to TW)?

admissble food to TW

文章最後更新於 2023 年 5 月 23 日

每次出國玩,都會買一堆食物回台灣的我~其實從來沒有確實的查過什麼食物可以帶回台灣( Admissible food to TW )?

只是印象中「肉」不能帶,其他食物~自己吃的,應該沒關係!但既然寫了[旅行經驗]2020哪些食物可以帶入美國(Admissible food)?當然也要好好研究一下~自己家鄉「台灣( TW )」的規定啦~

很多我的朋友~會對(過去的)我說政府單位的新聞稿或是對外說明文字好難懂!

但其實,真的不是這麼難懂!政府單位的文字簡單地說:就是依據OOXX法規或規定,所以可以或是不可以攜帶入境;然後~使用粗淺的文言文濾鏡,改成「之」或「略以」等等。

好!言歸正傳~判斷食品能不能攜帶的原則,大致歸納成以下幾種:

  • 援例:按照之前判定的規定(可能有特定的故事或背景),所以得出這樣的結果。
  • 新知:依據近期發生的食物安全、動物疫病或蟲害等,所以採取立即管制。
  • 安全:由於民眾不一定理解實際食用後所可能造成的影響,所以作必要限制。
  • 用量:超過經評估後的自用量時,合理懷疑會轉賣給其他消費者,所以必須要管制。
  • 保護:為了國內的產業或是國內的動植物生長等,如避免產業因不正常管道進入台灣的食品受影響或是這片土地的原生動植物遭受疾病或昆蟲侵害,所以必須要限制。

購買海外產品或食品的我們,當下可能不一定掌握了最新、最正確的知識,所以請儘可能理解相關規定的出發點:是為了保護人民、產業跟這片土地。

*這邊的資料都是整理給入境台灣時,有攜帶自用食品需求的旅客或居民,僅列出食品相關規定,非食品、涉及海關課稅問題或是規定訂定的可能原因,不在此篇討論。

說明順序如下:

  • 加工食品
  • 水果及蔬菜類產品

  • 動物產品及動物副產物產品

  • 海鮮類產品

  • 旅客自用量限制

  • 10+3個~可能你也需要的問答

進入品項前,先告訴大家~台灣對於食品攜帶入境的管理單位跟美國一樣,也是由不同單位一起合作:可能包括關務署、防檢局、農糧署、食藥署跟國貿局等,有的食品只涉及一個業管單位,有的則可能涉及兩到三個業管單位,大家各自就負責的部分,訂定相關規定,所以如果你問了A單位問題,他可能就他的部分說明完畢後,會請你再去聯繫B單位。(絕不是再踢皮球唷!)

美國政府怎麼管旅客攜帶入境食品?延伸閱讀:

*加工食品:

大家最常攜帶的應該就是加工食品,顧名思義,經過不同層次加工後製成的產品,當加工層次愈高,就較有可能是被允許攜帶入境台灣的食品。但是!基本上含肉的加工食品,還是不能攜帶的唷!特別是~在非洲豬瘟疫情發生之後,有肉塊的產品很難有機會進來!

以下羅列出可以攜帶入境台灣的加工食品( Admissible processed food to TW ):

  • 速食麵(或泡麵)、速食粥:如其中不含肉塊,是以經高度加工之動物油脂、萃取物、水解物、精煉物、風味劑及室溫保存之肉類乾燥粉狀物為主之泡麵,可以攜帶入境;如其中含肉調理包,屬於經過高溫滅菌之軟式罐頭,亦可以直接攜帶,無須申報動物檢疫。

  • 固態或粉狀之湯類食品:如為含肉調理包如經過高溫滅菌之軟式罐頭,可以直接攜帶,無須申報動物檢疫。

  • 商業罐頭製程製造的罐頭食品。

  • 不含肉類成分之餅乾、蛋糕、麵包及其他烘焙加工製品。

  • 糖果跟巧克力。

  •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

 

原本以為可以帶,但卻無法攜帶入境台灣的加工食品:

  • 含肉塊的泡麵產品:因泡麵含肉樣態極多,判斷不易,因此在一則問答中有建議不要攜帶入台灣,如有攜帶,於入境時一定要向防檢局檢疫人員申報。過去曾有攜帶中國大陸製的含火腿腸速食麵入境者,因火腿腸製作型態未經一定加熱溫度,所以禁止入境。此外,含乾燥豬肉片的泡麵(一風堂),也是禁止攜帶。
  • 原以為是商業罐頭,但實際不是:商業罐頭製程是指經高溫高壓處理可有效不活化病毒,所以可以帶進臺灣。但因商業罐頭判別標準複雜,因此在一則問答中有不建議民眾攜帶,以免誤帶受罰。

水果及蔬菜類產品:

禁止攜帶:

  • 土壤、附著土壤之植物、植物產品或其他物品。
  • 鮮果實(如水果類、瓜果類、檳榔等)。
  • 列屬禁止輸入疫區之寄主植物或其產品:如柑桔類、香蕉類、棕櫚類、氣生鳳梨及觀賞鳳梨等活植物、帶根(地下部)植物、竹筍、薑、蓮藕、地瓜、山藥、芋頭、香蕉葉、梨接穗、檳榔、未煮熟之帶殼花生。相關限制原因可以參考「中華民國輸入或植物產品檢疫規定」甲、禁止輸入之植物或植物產品(目前更新至2020年4月27日)。

可以攜帶入境,且無須申請植物檢疫:

  • 加工乾燥植物產品:如水果乾(如葡萄乾、龍眼乾及椰棗乾等)、乾香菇、乾燥蔬菜、乾燥植物香辛料。
  • 加工或調製完全之植物產品:製罐產品(如水果罐頭、果醬)、醃漬或調製產品(如蜜餞、泡菜、 蘿蔔乾,但鹽漬薑除外)、焙炒(如堅果、花生、茶葉、咖啡豆)者。
  • 乾燥磨粉或壓碎研磨植物製品:如香辛料粉(如辣椒粉、胡椒粉、茴香粉等)、 穀類及豆類粉狀製品。

可以攜帶入境,但須申請植物檢疫:

  • 乾燥植物產品(不含種子):如米(糙米及白米,不含稻穀)等,應至檢疫櫃檯申報檢疫(無須檢附檢疫相關文件),檢疫合格後,才能攜帶入境。攜帶量不可以超過1公斤;如將攜帶超過1公斤時,須先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申請進口同意文件後,回國時持憑該核准文件,主動前往檢疫櫃檯申報檢疫。
  • 攜入下列產品時:新鮮蔬菜(未附帶地下部或果實)、新鮮食用菇類、堅果類、其他香辛料,應請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並至檢疫櫃檯申報檢疫,檢疫合格後,才能攜帶入境。
  • 攜入下列產品時:新鮮蔬菜(附帶地下部或果實),如紅蔥頭、蒜頭、胡蘿蔔、蘿蔔、山藥、豆科莢果、 綠胡椒及新鮮人參等,請先查詢該產品是否列於核准輸入清單內,如未列於清單內者,應請向防檢局申請首次輸入風險評估,經同意後始可依核給之檢疫條件輸入,列於清單內者,請依檢疫條件辦理,檢附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並至檢疫櫃檯申報檢疫,檢疫合格後,才能攜帶入境。

備註1:入境(回國)旅客攜帶植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流程

動物產品及動物副產物產品

肉:

「肉類」是指偶蹄類或禽鳥類動物體所有可供人食用的部位,並包括生鮮、冷凍、冷藏及經烹飪或調製者。不包括動物油脂、萃取物、水解物、 精煉物、風味劑及室溫保存之肉類乾燥粉狀物。

非洲豬瘟疫情時,為嚴格保護國內產品,近三年曾發生非洲豬瘟國家(地區)外包裝標示有含肉且明顯可見肉塊之產品,禁止攜帶入境 (近三年曾發生非洲猪瘟之國家(地區)一覽表 更新至2020年3月30日)。
 

不允許旅客自以下疫病疫區國家攜帶肉類產品:

  • 來自口蹄疫、牛瘟、牛接觸傳染性胸膜肺炎或非洲豬瘟疫區有感受性動物之生鮮、冷凍、冷藏肉類與其製品、內臟、鮮乳及其他可傳播上述疫病之動物產品。
  • 來自馬鼻疽疫區之單蹄類動物產品。
  • 來自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或新城病疫區之生鮮、冷凍或冷藏之禽鳥肉及其他有關禽鳥類動物產品。
  • 來自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地區)的動物產品。

旅客如攜帶非前述疫病疫區國家的以下產品,需確認為認可之設施,且需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

  • 動物肉類(新鮮、冷藏、冷凍及經煮熟者,含真空包裝者):牛、羊、鹿、豬、馬、驢、騾、雞、鴨、鵝、火雞、鴿、鵪鶉、鴕鳥、鼠、袋鼠… 等肉類。
  • 加工肉類(含真空包裝者):
  1. 乾燥或醃製肉類,如肉乾、肉鬆、肉燕皮、酸肉、香腸、臘肉、熱狗、火腿、火腿腸、鴨胗 ((鴨胃 、鴨腎)、雞翅、鳳爪… 等。
  2. 內餡含肉產品,如肉粽、肉包、肉捲、牛肉丸、貢丸、精肉團、水餃、披薩、月餅、杏仁餅、雞仔餅、三明治、漢堡、肉鬆蛋捲、肉鬆蝦餅、含肉機上餐食或餐盒… 等。
  3. 含肉之液態湯類、含肉夾餡粉條等,肉眼可明確辨認內含肉類、雜碎(如肉塊、絞肉、火腿、培根、香腸、肉乾、肉鬆等)者。

允許旅客攜帶以下肉品及相關製品,無須申報動物檢疫者:

  • 需同時符合經高溫滅菌罐製的4個必要條件:
  1. 包裝之容器(如金屬、滅菌袋「Retort Pouch」、塑膠或積層複合等容器)應完全密閉。
  2. 該商品經高溫處理及可常溫下保存。
  3. 不可含有防腐劑。
  4. 應含有適當量湯汁。
  • 旅客不能攜帶超過6公斤。
  • 提醒!!來自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地區)的動物產品,即使是罐頭產品,仍不可以攜帶進入台灣;除非是已經放開輸入的國家,但是需要依照進口規定檢附證明,所以請放棄此項產品!

乳製品:

不允許旅客自口蹄疫疫區國家攜帶乳類產品。生乳基本上也是禁止攜帶入境。

旅客如攜帶以下產品,需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

  • 符合高溫滅菌罐製或經超高溫滅菌法(UHT)處理且包裝容器完全密封的口蹄疫非疫區國家的鮮乳、鮮奶油、鮮乳脂等。

允許旅客攜帶以下乳品及相關製品,無須申報動物檢疫者:

  • 保久乳。
  • 奶粉。
  • 乳酪。

蛋:

旅客如攜帶以下產品,需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

  • 生鮮雞蛋、鴨蛋、鵝蛋、胚胎蛋(如鴨仔蛋)。
  • 皮蛋。
  • 生鹹蛋。

允許旅客攜帶以下蛋品及相關製品,無須申報動物檢疫者:

  • 經煮熟蛋類(蛋黃及蛋白須完全凝固,表面應清潔不得帶有泥土、灰等物質)製品。(鴨仔蛋等含胚胎蛋不論是否煮熟均禁止輸入)

其他產品:

旅客如攜帶以下產品,需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

  • 附著土壤之動物產品。
  • 未熬製精煉之動物油脂。
  • 直接採摘未經加工處理之燕窩(夾雜有血液、羽毛、糞便及其他雜污)。

允許旅客攜帶以下產品:

  • 經熬製精煉供人食用之動物油脂,例如經精煉豬油。

  • 含精煉之豬油或以豬骨熬製的食品(如糕點、火鍋湯底),因已高溫處理,可以攜帶入境。

  • 經清潔處理後再凝固乾燥成型或再熱煮成粥狀之燕窩成品及其高溫罐製品。

  • 提煉自豬皮、豬骨的膠原蛋白和軟骨素及其製成產品。

備註2:入境(回國)旅客攜帶動物及其產品檢疫作業流程

*海鮮類產品:

不允許旅客攜帶以下水產品:

  • 大閘蟹(活蟹)。
  • 未完全去除內臟的生鮮、冷藏及冷凍的鮭、鱒、鱸、鯉、鯰。

允許旅客攜帶以下水產品:

  • 個人用量的經乾燥、醃漬、調製等加工處理之水產品及已完全去除內臟之魚產品,例如醃漬過的明太子、鮭魚卵等產品是可以的。
  • 商業罐頭製程製造的罐頭食品,例如罐頭裝的魚子醬是可以的。

*旅客自用量限制:

一般食品:

  • 旅客自用食品,價值在1,000美元以下且重量不超過6公斤時,可直接攜帶入境。
  • 當價值超過1,000美元且重量不超過6公斤時,應向食藥署申請食品查驗,經食藥署簽發進口許可證或同意文件後,憑同意文件向海關申報、攜帶入境。

特定食品:

  • 農畜水產品不可以超過6公斤(包括食米、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 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可以超過1公斤)。
  •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合計以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
  • 奶粉單次入境不可以超過6公斤,且一年不可以超過30公斤。

大陸地區:

  • 干貝、鮑魚干、燕窩、魚翅各限量1.2公斤。
  • 農畜水產品類不可以超過6公斤(包括食米、花生(限熟品)、蒜頭(限熟品)、 乾金針、乾香菇、茶葉各不可以超過1公斤)。
  • 罐頭限量各6罐。
  • 其他食品類不可以超過6公斤。

備註3:超過限量規定的旅客,應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另攜帶食米者,應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申請進口同意文件,以同意文件向海關申報輸入。

*10個~可能你也需要的問答:

Q1.日本很紅的唰嘴零食炸雞皮可以攜帶嗎?

A1.不可以。

Q2.日本7-11出很多好喝的湯品,請問湯包裡如果有乾燥豬肉塊可以嗎?

A2.不可以。

Q3.小孩喜歡爆米花,原料已經加了奶油、鹽調味過,請問可以帶回台灣嗎?

A3.不可以。

Q4.象牙、紅珊瑚製品、整根或切片之西洋參(花旗參)、海豹油食品這些可以帶回臺灣嗎?

A4.不可以,未經許可的保育類或瀕臨絕種的動物產品,不可攜帶入境。

Q5.去匈牙利或歐洲玩,可以帶有名的鵝肝醬罐頭回來嗎?

A5.如果符合高溫滅菌罐製的4個必要條件,可以攜帶入境。

Q6.日本北海道很有名~已經煮熟的甜玉米跟馬鈴薯,真空包裝的那種,可以帶回台灣嗎?

A6.可以。煮熟的甜玉米跟馬鈴薯真空包裝食品,屬於加工或調製完全之植物產品,可以攜帶入境。

Q7.新加坡很有名的鹹蛋魚皮可以攜帶嗎?

A7.可以。魚皮屬調製加工處理之水產品,鹹蛋也是經煮熟蛋類,可以攜帶入境。

Q8.可以攜帶嬰兒喝的奶粉入境台灣嗎?有什麼相關規定嗎?

A8.可以,但是奶粉單次入境不可以超過6公斤,且一年不可以超過30公斤。

Q9.大家都說肉類或含肉產品不能攜帶,但是官方似乎只要檢附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就能夠輸入,請問到底能不能帶呢?

A9.

先說為什麼「大家都說肉類或含肉產品不能攜帶入境」?因為我們不是官方或動物相關專業背景,所以無法有足夠的知識或即時的訊息去判斷,這種肉類是不是有可能帶來帶來動物傳染病的問題,所以直接建議「不能攜帶入境」,可以避免大家傷心跟傷荷包。

再來「輸出國動物檢疫證明書」,並非容易取得的東西。第一,你要先能判斷「所購買的產品是不是相關疫病的非疫區」;第二,你要找到廠商或政府單位「幫你開證明書」;第三,你要確認「證明書上有必要的檢疫資訊」。以上三點,不是一般旅客能夠輕易完成的項目,應該很少人為了想帶一包「起司香腸」,在日本短短的5天旅遊期間跑去廠商或政府單位開證明書吧?這是為什麼大家都說「不能攜帶入境」。(輸出國植物檢疫證明書可類似)

最後,入境台灣申報後,仍要由檢疫人員作最終判斷。如果證明書上哪個資訊不對,要飛回日本重新開證明嗎?如果你攜帶的產品,其實不是商業罐頭製品,但卻因為自己誤判為商業罐頭沒有申報,丟掉事小,罰款才是事大。

特別在非洲豬瘟疫情發生後,對含肉塊的產品在管理上,有較嚴情況,所以~開開心心出遊,應該沒有人想被丟掉~才灑錢買的伴手禮吧!所以明智之舉是「這些可能禁止或需要檢疫的產品」都不要買也不要帶(植物類產品如需檢疫也是同樣的建議)。

Q10.台灣是不是管太嚴了?其他國家應該沒有這麼嚴格吧?

A10.錯囉!每一個國家為了保護國內的動植物安全,都對入境旅客的行李設定相當的嚴格管制。在美國,對「水果及蔬菜類產品」及「動物產品及動物副產物產品」也是訂定嚴格的規定。

延伸閱讀:美國政府怎麼管旅客攜帶入境食品?[旅行經驗]2020哪些食物可以帶入美國(Admissible food)?

*結論:

  • 如果你要從旅行的國家攜帶食物回台灣( TW ),無論是探親、送給朋友或工作夥伴,請記得一定要遵守台灣官方的相關規定。
  • 可以的話,請盡可能不要攜帶「水果及蔬菜類產品」及「動物產品及動物副產物產品」中的品項,因為各國為了保護國內農產品,都設有相當嚴格的管理條件;同時傳染病或蟲害情況隨時會變動,入境當下的規定也可能更新。如果仍有問題,建議事先詢問相關單位,大家人都很好,會耐心的協助~並解釋疑難雜症唷!
  • 這邊提醒,「商業罐製產品定義」或是「加工肉品的處理溫度」都可能因為產品包裝訊息而不易判斷,因此強烈建議「不要購買」;可以的話,伴手禮盡量以海鮮類及其加工品或高度加工的餅乾、糖果為主呀!
  • 最後,可以買的品項,也有對應的限制量,請特別注意呢!超額的可能會被丟棄或課稅。如果真的要攜帶,請一定要誠實且主動申報,海關或是檢疫人員都會按照相關的規定去判定。

呼!~以上是入境台灣攜帶食品( Admissible food to TW )的相關規定,可能有少些食品因為在網路上的資料並不怎麼齊全,所以暫時沒有納入整理,不過有不少問題,有先請教過相關的專家(抱歉這幾天一直煩他們~)!如果有其他建議,歡迎交流分享!

如果真的有攜帶「可能需檢疫」的食品的需要,但是,查看官方公布資訊都沒有的話,強烈建議一定要先問清楚,不然可能最終得放棄(=丟掉)或是被罰款喔!

之後如果有更新的資訊,也會盡快地更新到文章中喔!

喜歡我的文章嗎?歡迎加入FB粉絲專頁~幫我按讚或訂閱我的部落格唷!

訂閱部落格~搶先看最新的文章!

#相關文字都是個人經驗、騷擾友人及參考台灣官網資訊,由於以海關及檢疫人員判定為主,建議謹慎打包。